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19日(周六),资格复审分时段进行。
时间 |
职位代码 |
8:30--9:30 |
05001-05013 |
9:30--10:30 |
05014-05022 |
10:30--11:30 |
05023-05031、05049 |
14:30--15:30 |
05032-05034、05036-05039 |
15:30--16:30 |
05040-05045、05047-05048、05050-05051 |
方式:现场审核,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曹凌路789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北门向东约50米对面)一楼大厅东侧。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县(区)委组织部或者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选调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加盖组织部公章的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文件<复印件>)。
3.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材料。
5.本人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选调生还需提供基层锻炼的证明材料;乡镇公务员还需提供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的证明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7日。
地点: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蚌埠市人才测评基地。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答题时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
(三)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面试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职位计划数为1-2人的,差额1人;3-7人的,差额2人。拟遴选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考者自行承担费用),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情况,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蚌埠先锋网、遴选单位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转任手续。
05008、05009、05010、05011、05012、05016、 05021、05026、05030、05031、05040、05041、05047、05048岗位对拟遴选人选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隐瞒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次遴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力、自行放宽条件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3.请考生在考试录用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蚌埠先锋网,后续的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57。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0232。
附件:2024年度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xls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