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鹿城区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药剂科人员1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药学或药学专业,需有卫生序列药学初级(师)任职资格,30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者扫码下载并如实填写《温州市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鹿城区精神卫生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版发到邮箱:49601215@qq.com。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将对报名简历进行筛选,选取满足工作要求的应聘者,电话通知进行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具体待遇:
根据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标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炬光园西路130号门诊楼四楼408室
电话:
0577-88357521、8832313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温州市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4日
温州市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鹿城区精神卫生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