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和浩特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宜学”城市的目标,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实际需求,在市、区各级领导和一中本部的大力支持下,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分校(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初中部)于2022年9月应运而生。
学校秉承呼市一中主校“守望相助,逐梦共远”的办学理念,打造“书香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为一体的优美初中,建设“阳光学生、幸福教师、和美校园”的塞外名校。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建校两年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 、“回民区科学教育实验校”、“新学期研学实践活动课合作研究项目实验学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科技模型实验学校”等授牌,获得“呼和浩特市2023-2024先进集体”、“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测评(NEPTS)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引进说明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统筹部署,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整体发展的需要,我校拟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具体如下:
01
引进岗位
拟引进中学语文教师1名、中学数学教师1名、中学英语教师2名、中学物理教师1名、中学化学教师2名,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中学历史教师1名、中学地理教师1名。
02
引进条件
(一)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详情见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http://www.hhpta.org.cn/shiyedanweigonggao/2024930162720.asp)。
(二)人才引进资格条件
1.公费师范毕业生岗引进条件
(1)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届及未落实事业编制的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志愿到我市任教的,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生源所在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
2.青年人才岗引进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本校岗位:
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具备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②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须具备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③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④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青年人才岗报名人员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
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
(3)报名青年人才岗使用的专业,须为“双一流”大学所学专业或报名学历所学专业。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5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青年人才岗引进范围。
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名,但是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且非定向到具体行业(不含教育领域)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名。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1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存在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12.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所有引进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
(五)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才引进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
03
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10月28日17时。
(2)报名单位填报:回民区教育局
(3)具体报名操作详见报名网站和公告。
04
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10月29日12时。报名人员对《岗位表》和公告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岗位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05
引进待遇
(一)享受正式事业单位教师编制待遇,学校可提供教师公寓,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和学历提升平台。
(二)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呼和浩特市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0条措施》,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C9联盟高校毕业生,给予50万元安家费;“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安家费;本硕就读院校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给予20万元安家费;“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成熟型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安家费分5年发放。
学校咨询电话
欢迎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来电咨询:
0471-369767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