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适当补充消防队伍新生力量,洋浦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第三方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名(其中接警员1名、通信员1名、车辆装备维护员1名、仓库管理员2名、水电工1名),消防文员1名(法务文员),消防船船员3名(其中大副1名、机工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能够承担工作出差任务;
4.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遵纪守法,品行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曾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招聘岗位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 https://www.ihnhr.com/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8时至2024年10月20日18时。
2.报名渠道:https://job.ihnhr.com/company/jobs?id=82250288555098129
3.应聘者须提交上传以下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退役军人或专业技术特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退役证等);
(5)驾驶证(如有);
(6)个人征信报告;
(7)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海易办-警民通申请);
(8)其他应提交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岗位考试包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单科满分100分。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相关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政府专职消防员岗
科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2)消防文员岗和消防船船员岗
科目:俯卧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和体能测试的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确定入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候选考生名单。
体测人员名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公告为准。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候选名单的考生,面试前须按要求向招聘小组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和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的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内容。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发布为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录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收到体检报告结果3天内提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政治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综合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海南自贸港招聘网 https://www.ihnhr.com/公布。
(七)入职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使用单位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5300元/月起,消防文员4075元/月起,消防船大副15000元/月起,消防船机工5000元/月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和消防船船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高温补贴(4至10月)、绩效、“四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四险一金”单位代缴部分由消防用人单位按标准另缴。
2.伙食标准执行本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伙食费不发放给本人,休假不退伙食费。
3.如参加单位统一的执勤安保、遂行出动、值班备勤任务,按有关标准享受执勤补贴、现场救援、值班补贴。
(二)休假待遇。
依法享受休息、休假。按照海南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规定享受事假、婚假、孕产假、护理假、病假、丧假等,参与执勤备战可安排轮休、补休。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个人应确保通讯顺畅;
2.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参加报名及面试;
4.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和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5.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检、体能适应性测试、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7.应聘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8.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为纪律单位,在任何时期,严禁发生恶意顶撞上级、不服从命令、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六、报名咨询
1.咨询电话:15203669617 云先生
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