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文件规定,按照《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和《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和程序
(一)面试工作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工作基本程序
命题、面试、现场打分、公布成绩。
二、面试对象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公告规定的原则确定比例,并列人员纳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
三、面试时间、地点与考场设置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入场时间:2024年10月19日(周六)下午14:00
面试地点:黑河学院行知楼,请考生查看行知楼入口处张贴的考场设置表,进入指定候考室,按要求完成抽签等程序。
请考生入场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如笔试准考证丢失,可进本人报名邮箱重新打印。
(二)考场设置
面试考场设置候考室、备考室、主考室。主考室为面试的主要场所,要分别设置考生席和考官线上视频播放席。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主考室之间依次循环。
四、面试考官选定
(一)面试组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考官组成原则,根据招聘岗位及面试确认人数设置3个面试组,即人文社科教师面试组1个、财务与行政管理面试组1个、辅导员与心理教师面试组1个,具体负责面试工作。每个面试组由5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4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核分员和计时员。
(二)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岗前培训
面试考官遴选由学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面试实施前,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掌握面试技术与尺度,统一面试测评标准,明确纪律要求。
五、面试实施
(一)面试方式
1.面试以腾讯会议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面试考官在线上完成考核工作,考生在线下指定考场完成考核内容。
2.教师岗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答辩的方式。
3.财务与行政管理岗、辅导员与心理教师岗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的方式。
(二)面试内容
1.教师岗——试讲:面试考生自行准备试讲内容,试讲内容为所应聘岗位专业范畴内本科层次理论课程知识点,试讲采取板书的教学模式,不允许使用PPT。 答辩:面试考生根据考官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2.财务与行政管理岗、辅导员与心理教师岗的面试考生按照指定命题回答5个问题。其中国际交流合作处DL01岗考生在结构化答辩基础上,还需进行口语面试测评,口语测评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命题
面试命题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聘请的命题专家负责,按照上级有关面试命题要求和保密规则实施。
(五)面试程序
1.考生须持“双证”于面试当天13:50准时到行知楼指定候考室报到。面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2.候考室工作人员收取考生通讯工具和智能手表,宣布考场纪律和考试相关注意事项;考生按照岗位类别抽签,确定其面试顺序;同时,填写考生抽签登记表,抽签后将考生抽签登记表密封后交给监督员。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依次进入备考室,考生将按照面试抽签顺序,提前10分钟领取答辩试题进入准备环节。考生在备考期间要保持肃静,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携带的物品与资料一律交备考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备课结束时,需将备课纸等材料交与工作人员,不得携带进入主考室。
4.考生在引导员的带领下进入主考室。
5.考场工作人员宣读导入语,宣布面试开始。
6.面试时长:教师岗为20分钟,先试讲后答辩,试讲不得超过15分钟,答辩不得超过5分钟;财务与行政管理岗、辅导员与心理教师岗为15分钟。
7.在考生答辩和试讲过程中,各位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署名的评分表当场通过视频展示给计分员和监督员,工作人员同时拍照截图留存。
8.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9.监督员将核算后的成绩向考官报告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10.面试人员退场,下一名考生入场。
(六)面试成绩计算
应聘教师岗人员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面试成绩乘以40%计入招聘总成绩。
应聘财务与行政管理岗、辅导员与心理教师岗人员面试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乘以40%计入招聘总成绩。
六、有关要求
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提出以下要求:
(一)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加强对面试试题和面试成绩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接送、运转、保管和回收工作,试题要封存,确保安全有序。
(三)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对造成遗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纪检监督
严格执行考录工作有关规定,学校纪委办公室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黑河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