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对我街道考察合格的1名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新安街道办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新安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202-8号新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811室,邮编:518101,联系电话:0755-2349603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新安街道办事处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宝安区新安街道岗位)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宝安区新安街道岗位)考察合格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