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派遣至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10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6年10月1日至199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心健康并通过相关体能考核,具备履行司法警察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及有警务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六)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无违法犯罪或未参加非法组织的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七)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具有吸毒史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薪资标准月收入26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另享受健康体检和相关工会福利。
五、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比50%,面试占比50%。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月15日
(二)报名材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毕业证扫描件1份、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或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退役军人证等进行报名;安徽楚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流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应聘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670741038@qq.com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体能测试和面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收到电话通知或手机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政治考察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个人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3)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
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后一名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其面试成绩为依据。
八、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两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在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最低工作年限为2年。
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报名咨询电话:0554-6942790
附件: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