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人员阚纪鹏(准考证号:20230200820)同志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0日)。如对上述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提出。
联系电话:0551-66262791、0551-66260083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青海路与黄河路交口
邮政编码:230041
合肥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