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进一步增强辖区城市管理力量,建立一支人员力量充足、素质优秀、能力突出的城市管理队伍,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华阳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
二、招聘岗位、职数
1.城管协管人员12名(男性);
2.城管协管人员3名(女性)。
三、招聘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泸州城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年龄在18岁至40岁(即1984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4日之间出生);
(三)自愿从事基层执法协管服务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形象好;
(四)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犯罪的;
2.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工作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城镇建设和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渡溪路268号,进门右侧综合楼B栋101办公室)。联系人:彭俊钰。咨询电话:0830-3700046。
4.报名提交资料:报名人员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若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城管协管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正反面打印),退伍军人请提交相关印证资料。
5.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务必在报名参考即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阶段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聘用后查实的,立即解除劳动用工关系,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招聘名额和报考人数比例需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城管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在华阳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公示栏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若未达到比例,则全员进入面试),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考生自身原因或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四)面试
以结构化面试为主,考生报考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城管工作者理论素养、沟通表达及实践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五)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照100分制进行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华阳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公示栏公布。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确定退伍军人为体检对象。其余进入面试的人员纳入华阳街道城管协管人员后备库,自考试当日起2年期内,街道城管协管人员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并经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统一组织拟聘用的考生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聘用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日后未接到投诉者,纳入城管协管人员管理。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使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聘用人员正常工资待遇,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缴纳“五险”。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七、本次招聘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本招聘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3700046(华阳街道综合执法队)
监督电话:0830-3709163(华阳街道纪工委)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