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10月14日—10月2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邮编):河北区昆纬路88号河北区融媒体中心C座3楼(300140)
电话:86295613(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册(第三批)
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