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西安市长安区区属国有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3日,注册资金5.5225亿元。目前业务涵盖工程建设、土地复垦、停车收费管理、物业综合服务、城市公园运维、污水处理运营等多个领域。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8个岗位,共计1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任职要求》(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至2006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anqu.gov.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以及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12:00至2024年10月14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2日12:00至2024年10月15日22:00。
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0月16日8:00至2024年10月18日18: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告知。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送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当面提交复核申请。
3.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在网上进行,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复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4.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并以短信方式告知。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计算总成绩。招聘岗位全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该岗位可空缺。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以短信方式告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29-89373888 18165200586
附件: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任职要求
(报考人员可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相关附件)
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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