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城阳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街道城镇及乡村区域内公开招聘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从街道城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中产生。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从街道所辖自然村的村民中产生。
二、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户籍在城阳街道城镇区域或居住在城阳街道辖区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8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规〔2022〕3号)文件认定),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正常缴纳企业职工社保人员(含以灵活就业形式正常缴纳社保人员)、公职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含企业职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原城镇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未享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五)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类型、名称、数量、职责
本次招聘共计62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7个(均为社会治理类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45个,各岗位具体招聘数据见附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岗位名称:社区网格员
岗位数量:17个。
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网格员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社会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能熟练运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处理表格及文字等工作,有较强的动手实操能力。
岗位职责:全面采集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信息,从事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监察、农产品监督、思想文化宣传、社区网格巡查、社情民意收集、社区服务、安全应急、文明劝导、卫生督导、民族宗教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向居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同时服从并做好所在街道、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岗位名称:乡村综合服务岗
岗位数量:27个。
岗位要求: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网格员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社会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
岗位职责:协助社区(村)、自然村采集辖区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信息;了解社情民意,收集群众诉求;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网格内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实情上报;及时掌握网格内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的动态,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向居(村)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民生服务代办及其它工作事项等,服从街道、社区安排的各项工作。
岗位待遇:830元/月
2、岗位名称:乡村网格员
岗位数量:18个。
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有良好的工作执行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履职要求。熟悉村情,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负责岗位所在自然村党群建设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治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水费征收工作。负责区域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工作,从事就业、农业政策等宣传、绿化管理、文明宣传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志愿服务,服从所在自然村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岗位待遇:620元/月
五、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中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所在社区或村委报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先到城阳街道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后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名(社区仅为报名地点,工作岗位统筹安排)。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城镇公益性岗位: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填写报名表。
说明:《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认定所需材料及流程需认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主页、个人页、索引页)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仅夫妻未在同一户籍的携带)、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城阳街道人社所为民服务窗口(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一楼)申请困难人员认定。如户籍在城阳街道辖区外但居住在辖区内的还需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房产证、房权证明等)。
(2)乡村公益性岗位: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及聘用
对申请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社区初审、公示后,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超出需求岗位数量时,街道统一组织面试确定安置人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对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对申请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各自然村通过初审、民主评议、公示3天后确定相关人员。经村居(社区)汇总并填写审查意见后由街道复审,复审通过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六、日常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
7、乡村公益性岗位超70周岁的;
8、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已满规定期限的;
9、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岗位待遇保障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
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包含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标准按照201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按月发放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号。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普通、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
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经济发展水平、我县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分级分档发放岗位补贴,按月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到在岗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县财政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上级有关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八、其他
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并追回相关补贴。
本公告由城阳街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6222617
附件:1、2024年度城阳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4年度城阳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城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
2024年城阳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
社区(村) |
社区网格员岗 |
1 |
东关社区 |
17 |
2 |
西关社区 |
|
3 |
南关社区 |
|
4 |
北关社区 |
|
5 |
岳家村社区 |
|
6 |
大湖社区 |
|
7 |
桃园社区 |
|
8 |
状元社区 |
|
9 |
龙泉社区 |
|
10 |
北坛社区 |
|
11 |
柳青社区 |
|
12 |
同心社区 |
|
13 |
沭河社区 |
|
14 |
如意社区 |
|
15 |
陈楼社区 |
|
16 |
古城社区 |
|
17 |
青岛路社区 |
|
18 |
墩头村 |
附件2:
2024年度城阳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
社区(村) |
乡村综合服务岗 |
乡村网格员岗 |
备注 |
1 |
东关社区 |
2 |
||
2 |
西关社区 |
4 |
||
3 |
南关社区 |
4 |
||
4 |
北关社区 |
2 |
||
5 |
岳家村社区 |
6 |
||
6 |
大湖社区 |
2 |
||
7 |
桃园社区 |
2 |
||
8 |
状元社区 |
5 |
||
9 |
墩头村 |
6 |
||
10 |
绪密村 |
6 |
||
11 |
许家村 |
6 |
||
合计 |
27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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