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是玉林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参加龙云灌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16日
(二)地点: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5日至200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参加龙云灌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
本公告及附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范围
玉林市。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北部湾银行对面旧市政府大门直入第二栋4楼)。联系电话:0775-2800232、0775-2101307。
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1.《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参加龙云灌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及有关职位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
3.一寸近期彩色相片电子版(以“岗位+姓名”命名);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进行面谈,面谈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
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招聘。经资格审查与面谈,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有关规程组织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岗位人数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人数开考,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
考核工作由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时间由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确定并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面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水利局备案。经市水利局批准备案后,由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成绩保留半年,半年内因聘用人员出现辞职、辞退、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补录。
五、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2年。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在不同业务部门之间交流调整工作岗位的,招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合同期满后,视工程建设情况需要再决定是否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经聘用后原则上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职。
(五)被聘用人员福利待遇。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正式聘用月工资3500元,年底绩效考核奖6000元(按实际在岗月数发放),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聘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文件下载:
附件1.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参加龙云灌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玉林市龙云灌区管理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参加龙云灌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