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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的公告

来源: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2024-10-11 17:19:31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检察业务岗位书记员1名、新媒体宣传人员1名。

三、工作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四、岗位职责

检察业务岗书记员:从事检察事务性辅助工作。

新媒体宣传人员:从事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及撰写检察新闻宣传稿件。

五、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检察业务岗书记员: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不限性别;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2.新媒体宣传人员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不限性别;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新闻稿件的撰写,有较高的创新意识;

(4)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术,熟练应用PS、PR、AE等软件,具有对素材进行后期处理、独立制作视频等技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步骤

经发布公告、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录用。(检察业务岗书记员考试总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新媒体宣传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30%+专业技能面试30%)。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联系人:袁老师。

3.联系电话:18980329777。

4.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富源街64号广安市瑞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资格审查

由广安市瑞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1.考试。检察业务岗书记员考察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新媒体宣传人员考察检察工作职责和新媒体知识等内容。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024年10月18日;考试地点: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2.面试。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依次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检察业务岗书记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新媒体宣传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面试,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察视频拍摄制作和写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加分。在考试、面试成绩之外,按以下情况加分并计入总分。

(1)检察业务岗书记员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加3分;

②法学类专业加2分;

③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证书加1分、取得A类证书加2分;

④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加0.5分,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加1分,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加2分(需提供用工合同、工作证明等资料)。

(2)新媒体宣传人员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加3分;

②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等相关专业加2分;

③有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党政机关相关宣传部门工作经验加1分(需提供用工合同、工作证明等资料);

④独立制作的新媒体作品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奖项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奖牌等佐证资料)。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政审合格后,与广安市瑞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全额发放。若拟聘用人员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

(三)专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本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300元(包含应由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按规定享有国家规定的保险及年终考核奖金。

附件: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