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聘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对合同期满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聘期考核和续聘的对象是至2024年12月31日止聘用合同期满的合同制人员(附件1)。聘期期满人员聘用合同自然解除。凡有续聘意愿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南工学院合同制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方可纳入本次聘期考核和续聘的范围。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根据个人任职岗位工作性质,重点考核本次聘期中岗位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流程及日程安排
1.10月18日前,聘期已到合同制人员填写《湖南工学院合同制人员聘期考核表》(见附件2)。
2.10月18日前,各用人单位组织聘期考核、充分分析岗位需求,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研究,对是否续聘提出初步意见。
3.人事处审核汇总各用人单位考核结果及续聘建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在个人申请续聘、聘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于2024年10月22日17:00前将《湖南工学院合同制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交人事处1005办公室。
2.考核优秀、合格者原则上同意续聘,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续聘合同时间原则为三年,但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15211012512
湖南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