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工作已于2024年9月28日结束,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本次招聘各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划定(详见附件)。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告,并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详见附件)。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15: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2号环境监测综合楼805室)。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需附有本人照片和亲笔签名;
(二)准考证;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在一页,丢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失效者,须提供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带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
(四)户口本原件及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五)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
(六)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七)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本科学历需提供2年及以上社保养老清单或劳动合同以及原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并盖章;
(九)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留存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视情况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布。
(三)本公告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nsthb.hain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联系方式:罗先生,电话:0898-65236128(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