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就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加分规定
(一)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的笔试加分项目。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泉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笔试加分事项。
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3.对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历以上的大学生在学期间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在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参照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给予享有同样的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三)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二、笔试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考证1份(考生务必预留一张准考证供招聘后续工作使用)。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四)《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登记表》,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加分受理单位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附后)。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公告名称+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
(五)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六)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三、笔试加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于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指定的地点现场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具体地点如下:
报考单位 |
加分受理 单位 |
加分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邮箱 |
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1) |
泉州市教育局 |
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103室 |
0595-22781630 |
rsk@qzedu.cn |
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2) |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市卫健委人事科605室 |
0595-22255775 |
qzswjwrsk2024@163.com |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3) |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泉州市丰泽区树脂工艺品大楼6楼人事管理股618室 |
0595-22508209 |
fzgbg2023@163.com |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4) |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干部综合管理股 |
0595-22633825 |
ljrs22633825@163.com |
泉州市泉港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5) |
泉州市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泉州市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人事管理股408室 |
0595-87987377 |
qgrs87987377@163.com |
石狮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6) |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石狮市公务大厦21楼石狮市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2110室 |
0595-88718084 |
rsglg88718084@163.com |
晋江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7) |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晋江农商银行三楼) |
0595-85677278 |
jinjiang0813@163.com |
南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8) |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10楼) |
0595-86373512 |
nagwy@163.com |
安溪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9) |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县公务大楼5楼县人社局人事股524室 |
0595-23260317 |
axrsjklg@126.com |
永春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10) |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07室 |
0595-23878652 |
ycrsglg@126.com |
德化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11) |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德化县瓷都大道192号县人社局5楼人事管理股509室 |
0595-23522351 |
dhxrsglg@163.com |
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12) |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8楼人事人才科825室 |
0595-27396657 |
tsrsrck@163.com |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办理笔试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未明确的均为2024年8月31日。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笔试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四)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及市直主管部门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泉州人社网和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2.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