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名额
档案数字化质检和业务技术用房设备管理岗位1名。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3.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适应枯燥、重复性的工作;
4. 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主动性强,善于学习总结,具有团队精神,服从管理;
5. 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
6. 遵守保密规定,严守工作秘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聘用范围
1.有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记录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和党籍的;
4.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的;
5.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至 45周岁之间;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熟练使用Excel、Word软件;
4.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3000元/月(满两年后按年增资50元/月),执行馆劳务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奖,购买“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提供早午工作餐,享受法定节假日。新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各种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办理。
四、聘用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面试考核、体检、录用、入职谈话、试用及转正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渝北就业人才网等网络渠道发布招聘简章。
(二)公开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简历、学历证书、工作(学习)经历证明以及其它能体现个人工作、学习、专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的材料,规定时间内到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空港新城小学旁)二楼招聘前台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17:30前。
(三)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聘用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简历筛选后,择优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四)面试考核
聘用单位组建面试考核组对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录用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聘用单位工作。
(八)入职谈话
人员入职后,由聘用单位相关领导对其进行入职谈话,谈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出工作、纪律、廉政、保密要求等。
(九)试用及转正
试用期满转正考核,主要了解人员试用期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作风、实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在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履职情况等。考核合格的,聘用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人员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