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青海 > 海晏县

2024年海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第三批招聘公告

来源:海晏县人民政府     2024-10-10 16:38:11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相关规定,结合海北州公益性岗位实际,近期拟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用人单位

此次29个单位共招聘45人,分别是海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2名,中国共产党海晏县委宣传部1名,中共海晏县县委社会工作部1名,海晏县审计局2名,海晏县财政局1名,海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名,海晏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1名,海晏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1名,海晏县档案馆 1名,海晏县文化馆1名,海晏县人民检察院1名,海晏县公安局1名,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名,海晏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1名,海晏县生态环境局1名,海晏县民政局1名,海晏县社会福利院1名,海晏县残疾人联合会2名,海晏县寄宿制民族中学2名,海晏县小天使幼儿园2名,祁连山中学2名,祁连山小学2名,海晏县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3名,海晏县三角城镇海湖社区1名,西海镇城西社区1名,金滩乡人民政府4名,三角城镇人民政府2名, 哈勒景乡人民政府2名,青海湖乡人民政府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具有本县户籍,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以上人员须先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认定、社区审核认定推荐、就业部门复审认定、人社部门最终确定。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次的职业介绍服务,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3. 报名者户口需为城镇户口且户口上家庭成员都为未就业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公布信息(海晏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2)向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

(四) 审查推荐

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按要求开展人员资格审查,并会同用人单位意见在初步确定拟推荐人员后,及时通过海晏县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推荐给用人单位进行安置。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海晏县就业服务局办公室(一)(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角城大街8号)

联系电话: 0970-8631003

五、岗位工资及待遇

岗位补贴按现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落实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政策,落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规定,食宿问题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工作环境,依法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公益性岗位申请书;

6.申请人就业援助相关资料;

7.海晏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两张蓝底小二寸照片;

8.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1.2024年海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第三批)

2.海晏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样表)扫下方二维码下载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公考hub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