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体检、考察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详见附件1: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入选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法院(即考生所报考法院,下同)按规定的时间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各招聘法院承担。体检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4日,考生须按各招聘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具体安排以各招聘法院通知为准。考生不按各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到或无正当理由贻误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1张1寸近期蓝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和标注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信封1个(用于装袋密封收集、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不全的不予参加体检。
因体检场地条件有限,对储存物品不提供看管服务,除上述必需物品外,请各位考生不要携带其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包、现金、手表、手环、戒指、手镯、项链等;
2.为避免影响体检结果,考生体检前应保持健康生活,注意清淡饮食、规律作息,不熬夜、不饮酒,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
3.考生由各招聘法院工作人员统一带队前往体检医院,体检时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信息,体检结束后自行返回;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亲属、朋友等无关人员不得跟随前往;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离开,如有违反,视情给予警告甚至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处理。
考生若自愿放弃体检的,请务必及时提供自愿放弃声明。
详见附件2:自愿放弃声明参考模板。
二 、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招聘法院组织考察,考察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1日。考察过程中有自行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体检、考察等程序递补。
三、咨询电话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0898-238802010898-23880917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0898-68623754
儋州市人民法院:0898-23380820
临高县人民法院:0898-28285093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898-85526904
东方市人民法院:0898-25595381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898-27727577
附件1: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入选名单.xlsx
附件2:自愿放弃声明(参考模板).doc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