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4年度黑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范围
报考2024年度黑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的考生中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以笔试“折合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各职位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3日(各岗位资格确认具体时间见附件1)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黑河市第五中学(爱辉区广兴路185号)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材料:
(1)需提供已获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需提供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网上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中规定的材料,还需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4.社会在职的考生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确认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
5.报考岗位有户籍(生源)限制的考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内容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且记载的户籍迁入时间应为2024年8月2日(公告发布之日)前,或提供本人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18周岁至24周岁之间),须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发放的,应到县级兵役机关开具兵役登记证明。
7.考生需阅读《2024年度黑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承诺书》(附件3),并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度黑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4)。
8.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需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位证书;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7)户籍证明或生源证明(限有户籍或生源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或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8)《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
(9)2024年度黑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
(10)2024年度黑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4,手写签字);
(11)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未按时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2.考生务必于2024年10月12日11:30前,使用微信扫描2024年度黑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面试资格信息收集表(附件5)。
3.资格确认阶段,将严格按照《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公告》和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证件和材料信息不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按规定依次递补。审核人员将于2024年10月14日11:30前通知有关递补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
5.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下载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6),并于2024年10月12日之前将填写的纸质版声明以拍照或扫描的形式发至邮箱:hhskaolu@163.com
咨询电话:0456—8221020
黑河市公务员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2024年度黑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5:2024年度黑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面试资格信息收集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