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教师工作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校发【2024】21号)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2028聘期聘任工作,学院将分三轮有序展开。第一轮对学科责任教授、专业责任教授、系主任、市级科研机构主任(负责人)岗位进行聘任,具体情况如下:
1. 岗位等级及岗位职数设置
表1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校聘、院聘岗位设置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等级 |
备注 |
1 |
一级学科责任教授(控制科学与工程) |
A3或A4 |
兼二级学科责任教授(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2 |
一级学科责任教授(电气工程) |
兼二级学科责任教授(电力电子与电能变换/电机系统及其控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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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业学位硕士点责任教授(电子信息-控制工程) |
兼专业责任教授(无人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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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业学位硕士点责任教授(能源动力-电气工程) |
兼二级学科责任教授(电力电子与电能变换/电机系统及其控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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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业学位硕士点责任教授(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 |
兼二级学科责任教授(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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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级学科责任教授(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 |
由年薪制教师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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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业责任教授(自动化) |
A3或A4 |
兼自动化系主任 |
8 |
专业责任教授(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其中1人兼任交通系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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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专业责任教授(智慧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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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专业责任教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其中1人兼任电气系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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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业责任教授(新能源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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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实验中心主任 |
由学院班子或年薪制人员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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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北京市工程中心主任 |
A3或A4 |
兼二级学科责任教授(电力电子与电能变换/电机系统及其控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14 |
城市道路交通智能控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
B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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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现场总线技术及自动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 |
由学院班子或年薪制人员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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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变频技术北京市工程中心主任 |
由学院班子或年薪制人员兼任 |
说明:
(1) 中层干部“双肩挑”人员,聘任学科责任教授、专业学位点责任教授、专业教授或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岗位的,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
(2)本聘任方案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三个二级方向;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电机系统及其控制、电力电子与电能变换、新能源发电与电能存储三个二级方向。
2.岗位任职条件
教师应满足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和岗位申报条件,方能申请相应的工作岗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见《北方工业大学教师工作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校发【2024】21号)之第九条的规定。岗位申报条件见表2。
表2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教师工作岗位申报条件 | |||
岗位等级 |
聘任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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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1岗(14分) |
L2级业绩1项并L3级业绩1项 |
校聘 |
A2岗(13分) |
L3级业绩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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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岗(12分) |
L3级业绩1项 |
院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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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岗(11分) |
L4级业绩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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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B5岗(10分) |
L4级业绩1项并L5级业绩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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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岗(9分) |
L5级业绩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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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岗(8分) |
L5级业绩2项 |
各系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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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C8岗(7分) |
L6级业绩3项 |
|
C9岗(6分) |
L6级业绩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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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岗(5分) |
L6级业绩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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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D11岗(4分) |
L6级业绩1项 |
说明:
(1)聘任学科责任教授、专业责任教授、市级科研机构主任岗位需具备正高级职称。
(2)聘任条件的业绩要求须是上一聘期取得的业绩(即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聘期业绩要求均应为聘期新增业绩,且为学校科研院、研究生院、教务处认定的成果。
(3)满足高岗位应聘条件的可向下兼容聘任各级别岗位,高等级的业绩可以代替低等级的业绩,计算公式:Ln=2L(n+1)。
(4)本表中所出现的Ln为《北方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4】21号)中附件5、附件6、附件7中所代表的本科教育教学业绩指标体系、研究生教学业绩指标体系及科研业绩指标体系中的各项。
(5) 未尽事宜,由学院聘任分委员会研究决定。
3.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分为基本职责要求、业绩要求、管理与服务贡献要求三个方面。
基本职责是教师岗位履职的基本要求(含教学工作量要求),见表3基本岗位职责及表4中关于年均最低教学工作量要求。
表3 基本岗位职责
岗位级别 |
岗位职责 |
基本任期目标(四年) |
备注 |
A3或A4 |
一级学科责任教授:全面负责一级学科建设工作 1.负责本一级学科的建设规划、学科评估、质量监控及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执行与结题工作;配合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做好博士点建设或博士点申报工作; 2.负责一级学科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和就业工作;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负责研究生课程的规划建设、质量管理、课程评价和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与国外知名高校开展国际化研究生联合培养;组织申报研究生教学奖励; 3.负责学术梯队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 4.组织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邀请高水平学术报告、主办或协办本领域全国性学术活动; 5、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本学科其他相关工作 |
1.学科整体达到博士一级学科合格评估基本条件(博士点学科)或申报博士点基本条件(硕士点学科); 2.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估结果不低于第五轮学科评估层次; 3.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稳步提高,第一志愿报考率超过120%,第一志愿上线率不低于80%;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成果不少于20项;研究生毕业质量高于学校平均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生人数不少于12人; 4.举办高水平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年,主办或举办1-2次全国性学术活动,学科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比例不低于40%; 5.学科整体科研成果:发表SCI/E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60篇,承担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少于48项,纵向科研经费不低于1500万; |
院聘 岗位 |
专业学位硕士点责任教授:负责专业硕士点建设工作 1.负责本专业学位点的建设规划、学科评估、质量监控及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执行与结题工作;配合专业学位类别责任教授完成博士点申报工作; 2.负责本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硕士研究生招生和就业工作;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负责专业研究生实践教学的规划建设、质量管理和课程评价;与国外知名高校开展国际化研究生联合培养;组织申报研究生教学奖励; 3.配合一级学科责任教授做好学术梯队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与科研; 4.组织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邀请高水平学术报告、主办或协办本领域全国性学术活动; 5、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本学科其他相关工作。 |
1.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估:合格评估通过,水平评估排名力争上游; 2.建设稳定的产学研研究基地2个,稳定的企业导师不少于40人; 3.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稳步提高,第一志愿报考率超过120%,第一志愿上线率不低于80%;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成果不少于20项;研究生毕业质量高于学校平均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生人数不少于12人; 4.高水平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年,主办或举办1-2次全国性学术活动,学科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比例不低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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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责任教授:负责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的规划与建设 1.负责二级学科的发展规划及建设工作,辅助一级学科责任教授完成学科评估及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2.负责本二级学科的特色凝练、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转化与产教融合工作; 3.负责本二级学科的标志性成果培育、团队建设、青年教师培育及研究生培养工作。 |
1.二级学科特色鲜明,形成1支稳定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团队年均科研经费不低于500万; 2.申报本领域高水平科研奖励3项; 3.申报本领域教学成果(教改项目、重点教材、精品课程、教学成果奖等)不低于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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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责任教授:全面负责本科专业建设 1.负责本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申报、建设、中期考核等); 3.负责教学专项建设的规划与执行; 4.负责课程实验和实践相关内容的制定、审核工作; 5.负责专业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与改进; 6.负责本专业新工科联盟和产教融合建设; 7.协助系主任做好本专业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
1.以“双万计划”、工程教育认证为标准,形成专业特色; 2.完成并通过本专业的各类教学评估; 3.本专业招生率达到100%;组织有专业特色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2项(含)以上;学生科技活动和竞赛参与率达到100%(含学生科技项目、开放实验项目),省部级获奖率提升10%; 4.组织撰写专业教材2部;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立项2项,教改论文4篇;申报建设1-2门“双万计划”金课或北京市优秀课程; 5.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大纲修订工作。 6.申报本专业教学成果(教改项目、重点教材、精品课程、教学成果奖等)不低于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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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全面负责本系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工作 1.全面负责本系各专业协调发展,统筹优化专业布局和师资; 2.负责本系的教学运行管理与课程质量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课程思政建设; 3.组织制定和落实实验室建设规划、运行与管理,落实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场景化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的建设、运行与管理; 4.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考核及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5.负责本系学生就业工作; 6.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做好市级实验中心的评估与建设工作。 |
1.完成本系各专业教学数据库更新维护;完成本系各专业核心课的课程档案建设; 2.本系考研升学率不低于30%,就业率不低于学校平均就业水平; 3.组织各教学团队教学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学期 4.完成3个以上本科教学实验室更新改造;本系实验室设备完好率95%以上,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5.推进“场景化实验室”建设,根据各专业要求进行实验、实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建设和改革; 6.差异化目标: (1)电气系:完成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目标、工程教育认证中期检查合格;完成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新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完成新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首轮申请和市级以上一流专业的申报; (2)自动化系:落实自动化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完成无人机新专业的申报与建设及专业工程教育认证;优化完善实验班人才培养模式; (3)交通系:申报“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完成交通类专业的整合及改革;提升交通相关专业的报考率和高招分数线,拓展交通就业合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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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实验中心建设、运行与管理 1.组织制定和落实实验室建设规划、运行与管理,落实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市级实验中心的评估及国家级教学平台申报; 2.负责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安全; 3.负责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统筹各系开展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 4.负责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及科技竞赛的组织与指导。 |
1.通过市级实验中心的各类评估; 2.筹备建设1个以上虚拟仿真实验室,支撑各专业实践教学,申报省部级以上虚拟仿真中心; 3.完善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评价机制,完成线上学生竞赛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大学生科技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学生科技活动和竞赛参与率达到100%(含学生科技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大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励较上一聘期增长10%; 4.组织推进学生重大科技竞赛的参与度,在"挑战杯"或"互联网+" 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项1-2项; 5.开放实验项目、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年度更新率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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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科研机构主任/负责人:全面负责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落实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发展规划,负责重点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和工作年报及评估工作; 2.牵头组织科研项目、科研平台、重大奖项的申报和科研成果推广转化、技术交流、宣传等工作; 3.负责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科研场地管理、基地宣传及网站建设; 4.协助做好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安排好科研岗位教师在重点实验室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5.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
1.完成各级科研基地评估:良好以上 2.科研经费总量:不低于3000万,纵向科研经费不低于800万; 3.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项以上 4.完成科研实验室展板更新和网站更新。 5.实验室安全检查不低于6次/年,维护更新实验室安全台账。 |
业绩要求是教师在聘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需要达成的目标。业绩有两个层面的要求,一是要满足聘期内相应工作岗位等级对应的教学科研业绩要求,见表4;二是要满足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所对应的教学科研业绩要求(即通常表述上指的是与职称相对应教学科研业绩),见表5。聘期考核须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业绩考核。
|
说明:
(1)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的要求至少1项为教学业绩;对于应聘科研型岗位的其所取得业绩中用于作为聘期考核的业绩应全部为科研业绩。
(2)完成的业绩指标如果达到了高于其所聘岗位即高岗位要求的,则自然满足其所聘本岗位的考核要求;或按照 Ln=2L(n+1)折算。
(3)以上教学科研业绩皆为本聘期内新增的成果。
表5.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期内完成的教学科研业绩分基本标准 | |||
职务岗位级别 |
科研型 |
教学科研型 |
实验技术型 |
二级 |
1600 |
1200 |
|
三级 |
1500 |
1000 |
600 |
四级 |
1300 |
800 |
500 |
五级 |
1200 |
600 |
400 |
六级 |
1000 |
500 |
300 |
七级 |
800 |
400 |
200 |
八级 |
650 |
300 |
100 |
九级 |
500 |
200 |
80 |
十级 |
350 |
100 |
60 |
十一级 |
150 |
50 |
40 |
管理与服务贡献要求是指教师参与学科与专业建设与管理、学生工作、公共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职责要求。具体管理与服务业绩考核要求见表4,其计分标准见表6。
表6.管理与服务贡献业绩计分标准 | ||
类别 |
项目 |
分值 |
学术影响力 |
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
≤30/年 |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
≤30/年 |
|
学科建设 |
学科建设主要参与人(前三名) |
≤20/年 |
学科建设参与人 |
≤5/年 |
|
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建设主要参与人(前三名) |
≤10/年 |
|
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建设其他参与人 |
≤5/年 |
|
教学工作 |
专业建设主要参与人(前三名) |
≤20/年 |
专业建设参与人 |
≤5/年 |
|
课程群建设主要参与人(前二名) |
≤10/年 |
|
课程群建设参与人 |
≤3/年 |
|
重大教学活动主要参与人 |
≤10/年 |
|
重大教学活动参与人 |
≤5/年 |
|
实验室建设 |
实验室管理(含安全) |
≤30/年 |
学生工作 |
班导师 |
≤50/年 |
学生支部书记 |
≤50/年 |
|
研究生辅导员 |
≤50/年 |
|
招生就业工作 |
≤50/年 |
|
党的建设 |
学院党委委员 |
≤30/年 |
教师党支部书记 |
≤50/年 |
|
党支部委员 |
≤20/年 |
|
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
≤20/年 |
|
安全稳定工作 |
≤20/年 |
|
保密工作 |
≤30/年 |
|
统战工作 |
≤30/年 |
|
工会工作 |
学校工会委员会成员 |
≤30/年 |
学校教代会代表 |
≤10/年 |
|
学校工会活动主要参与人 |
≤10/年 |
|
学校工会活动参与人 |
≤5/年 |
|
学院自定项目 |
校友会工作 |
≤20/年 |
固定资产管理 |
≤10/年 |
|
分工会小组长 |
≤20/年 |
|
公益性报告(安全教育、就业指导等) |
≤5/次 |
|
学院青年联谊会负责人 |
≤20/年 |
|
接待学校、学院安排的实验室参观、观摩活动 |
≤5/次 |
|
重大活动(校/院组织的学术会议、官方组织等)主要组织及参与人 |
≤20/年 |
|
说明:
(1) 学院自定项目中,校友会工作,各系需选定1人负责;
(2) 固定资产管理此处指配合学校固定资产抽查、固定资产集中报废
时和资产处的对接等事项,原则上谁名下的固定资产谁管理。
四、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轮:学科责任教授、专业责任教授(系主任)、市级科研机构负责人
发布岗位: 10月11日
岗位申报: 10月11日-12日中午12:00
申报人员条件审核: 10月12日2:00—13日
申报人员信息公示: 10月14日
岗位聘任答辩:10月15日(答辩顺序安排14日晚 18:00公布)
岗位聘任分委员会会议:10月15日
岗位聘任结果公示: 10月16日
应聘者填写《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工作岗位聘任报名表》,并与12日中午前交学院行政办公室张立颖老师处(电子档及纸质版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