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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来源:通州人力资源网     2024-10-08 16:00:31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乡村医生(含执业护士,下同)岗位空缺情况,2024年通州区村卫生室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数量等详见《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通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nttzrcw.com)、南通州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原则上要求通州区户籍或在本区有固定居所。

4.2023、2024年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人员须具有临床(公卫、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详见《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村卫生室公开招聘各岗位报名地点》(附件2)。

3.报名材料

①《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二份(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份;

④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三张;

⑤户籍证或居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各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各卫生院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乡村医生所需的专业知识等。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各卫生院通知考生并在单位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各卫生院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各卫生院通知考生并在单位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现场选择岗位、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南通州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各卫生院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四)现场选择岗位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区卫健委指导下,由相关卫生院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代码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岗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区卫健委核批后,由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书。薪酬待遇按通州区村卫生室适龄乡村医生聘用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3个月)。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现场选择岗位后不再递补,其他岗位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6518650(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513-86105197(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52577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简介表

2.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村卫生室公开招聘各岗位报名地点

3.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村卫生室招聘乡村医生公告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