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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招聘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实验员公告

来源:桂林医学院人事处、人才办     2024-10-08 15:06:31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实验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四)身心健康,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实验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动物医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与特种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口腔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类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人数:2名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78337791

邮箱:17256698@qq.com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下载相应附件填写,于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17:0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7256698@qq.com,须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实验员”,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应聘表(见附件1);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见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应聘者名单将在桂林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具体方案将在资格审查后,于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四)政治审查

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按学校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政治审查工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人事处组织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经审定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则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1:3开考比例时,视岗位情况相应核减开考比例。

(四)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未通过考察或放弃到岗时,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确定新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

(五)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委监察室)

附件:

1.桂林医学院应聘表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桂林医学院应聘表.doc

附件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