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法警支队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1.辅警3名,均为男性;
2.驾驶员2名,均为男性。
二
招聘条件
(一)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辅警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在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公告发出前取得,同时在三明市区有住房;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7)男辅警身高不低于165cm;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9)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驾驶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B1以上驾照,且从事驾驶工作五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具有较强安全意识;
(3)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化,同时在三明市区有住房;
(4)身体健康,聘用时年龄为25周岁至45周岁之间(在1978年9月至1999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经公安交警部门查证,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及严重违章行为;
(6)持有准驾车A1驾照者,其学历及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中共党员、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技能人员等;
(8)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6.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线上报名、资格审核、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辅警岗位还需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程序,驾驶员岗位需技能测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3日;
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3日18时;
联系电话:郭先生 0598-8591627。
2.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邮箱:smzyzzb@163.com 。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上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驾驶员岗位还需驾驶证扫描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短信通知其参加下一步环节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体能测试(辅警岗位)
按照履行辅警职能的要求进行相应体能测试。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适应剧烈运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四)笔试、面试(辅警岗位)
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
面试主要考察岗位匹配情况。
(五)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
按照履行驾驶员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相应技能测试。
(六)体检
根据报名条件,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成绩、笔试和面试结果及驾驶员岗位技能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 聘用
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四
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五
其他
1.聘用人员与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聘用后应服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岗位工作安排。
3.本次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