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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平乐发布     2024-10-06 14:23:11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战斗力,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平乐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政府专职消防员;

2、招聘人数1人、只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无违法不良记录,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能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PT、ps等)软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以上,无残疾、无传染病、无家族遗传病史;

6、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安排,安心工作,发挥特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退伍军人;

2、熟练使用CAD软件。

三、福利待遇

1、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制,每月不少于8天休息;

2、年休假:工作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年5天年休假;工作满5年以上的,每年10天年休假;

3、伙食和住宿参照消防救援队伍制度的标准统一提供;

4、被装。按照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标准统一采购供给。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平乐县南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3楼站务部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扫描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plxxfdd@163.com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至消防救援大队昭州消防救援站3楼站务部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0773-6773345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采用普通入职体检形式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八、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九、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如试用期内考核合格,工资按正式工资发放),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基础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

(二)试用期满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确定档次及工资。享受轮休假、年度健康检查等待遇。正式录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平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