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要求,经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研究确定了夏功伟1名拟录用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高新区组织部或纪工委反映,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联系电话:0574-89288625,0574-87906789;通信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高新区组织部或纪工委;邮政编码:315040。
附件:拟录用人选名单.xlsx
宁波高新区组织部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