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大龄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 规范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相关单位的用工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持《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二、用工形式
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意向后,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通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通江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申请表》于2024年10月8日前向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直到该用人单位此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结束。
咨询电话:0827-7212580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