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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公开招聘新媒体主持人岗位资格审查和专业测评公告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2024-09-30 15:02:31

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是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2024年长沙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相关工作要求,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招聘新媒体主持人岗位需参加专业测评,现将专业测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详情如下:

1.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6:30;

2.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原件。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和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年龄放宽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和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工资流水)。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考生授权委托书及代为审查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不得进入专业测评环节。

5.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评环节,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专业测评资格。

二、专业测评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

2.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二)专业测评方式与程序

1.专业测评方式

(1)测评内容:由即兴主持和现场政策宣讲模拟构成。

(2)测评时间:每人10分钟(思考室审题5分钟,测评室考试5分钟)。

(3)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本次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进入笔试环节。

(4)专业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专业测评程序

(1)考生签到:10月12日上午7:30考生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候考室)统一集合签到,查验考生身份证件,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30之前到达候考室,否则视为放弃专业测评。

(2)宣读纪律和抽签:工作人员宣读考场纪律后,考生开始专业测评抽签;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进行专业测评。

(3)评分:专业测评评委在考生专业测评结束后当场评分,考生专业测评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领取成绩单: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领取本人专业测评成绩通知单。

(5)专业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成功在网上缴费100元后参加笔试。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时到达考点。10月12日上午7:3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专业测评资格。

(2)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和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参加专业测评,未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的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专业测评,并视作自愿放弃专业测评资格。

(3)考生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专业测评考场。

(4)考点不提供停车位,建议考生优先考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以避免因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和停车问题而影响专业测评。

(5)考生在领取本人的专业测评成绩通知单后必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

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0731-84907939

(二)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31-84907966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