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协议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项目协议制用工人员16人。具体岗位需求及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项目协议制用工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年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报名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dyrlgs@126.com(邮件请以“岗位+姓名”命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如下:
1.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扫描件;
3.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个人履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其通过审查及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设置最低合格线,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本次招聘工作充分考虑应聘者的工作业绩和专业经历,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岗。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视为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制度办理录用手续。
四、用工形式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项目协议制用工形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期间,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原因无法联系、逾期提供资料等情况造成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承担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应聘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联系人:陈锦科
联系电话:13507673744。
六、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