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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全员竞聘公告

来源:三穗县人民政府     2024-09-30 17:52:11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3〕38号)和《中共三穗县委 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穗党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三穗经济开发区全员竞聘上岗工作。为保障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聘演讲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聘工作按照制定竞聘方案、发布竞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竞聘演讲、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竞聘计划及岗位

三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级别岗位以及运营公司管理层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详见《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2024年全员竞聘岗位一览表》。

三、竞聘范围与条件

(一)竞聘范围。三穗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在编在职人员、经开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在编人员和州自然资源局三穗经济开发区分局在编在职人员。

(二)竞聘条件。

1.竞聘三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岗位和运营公司管理层,必须为工作满三年以上正式在编干部,具体条件详见《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2024年全员竞聘岗位一览表》。

2.三穗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参与竞聘。在满足岗位竞聘条件基础上,要求年龄40周岁(1984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三穗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以下人员不得参加竞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立案调查期间人员或受党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法律法规明确不得竞聘上岗的人员。

四、竞聘形式

竞聘上岗采取逐级竞聘、多轮筛选方式开展,按照部门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逐级实施,首轮开展正职岗位竞聘,竞聘成功进入聘任环节,开发区在编干部同岗位竞聘落选可继续参加其他空缺岗位竞聘。竞聘完成后依次启动下层级竞聘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竞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部门和公司正职、副职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1天,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一般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1天,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申请表和竞聘演讲稿一并交到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312办公室。

1.竞聘申请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2.开发区在编干部竞聘报名人员可以选择1-2个岗位报名,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在编干部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报考人员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2024年全员竞聘上岗报名申请表》。

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到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312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和2024年10月11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竞聘工作过程,如竞聘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

1.资格审查在三穗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会同三穗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部、党群人事部和纪检监察组具体组织实施。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需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同意后,方可修改。

六、公开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均采取100分制,竞聘演讲得分和民主测评得分分别各占总分的50%计入最后总成绩。竞聘人员竞聘演讲得分高于95分或低于60分的,评分人员需作相关说明。竞聘演讲时间地点由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计分采用百分制,以分数高低择优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示栏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

(一)实行人员“三分离”,双轨制管理。实行干部编内任职与岗位聘岗相分离、档案工资与经开区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任管理相分离的“三分离”双轨运行管理模式,参与全员聘岗干部不影响正常的提拔、交流、任用,原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和身份不变,工龄连续计算,按程序开展年度考核和晋级、晋档工作,聘岗工作经历和业绩记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聘期和考核管理。各岗位聘期均为3年,聘期内调离、退休、辞职等人员,聘用关系自然解除,聘期期满,重新聘用。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竞聘成功人员,在颁发聘岗证书前,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按程序将人员调入开发区;聘任期间薪酬待遇及聘期考核参照《中共三穗县委 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穗党发〔2024〕6号)《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执行。对于竞聘到岗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转岗交流,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岗位解聘和分流,其他未纳入岗位解聘事宜,由三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另行研究决定。被岗位解聘的人员,自解聘之日起不再享受原聘任岗位的薪酬绩效和考核激励等政策,并按程序进行妥善对外交流安置。辞职、退休参照行政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竞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三)本次竞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853288

附件:

附件1.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2024年全员竞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2024年全员竞聘上岗报名申请表(部门、乡镇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