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乐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工作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平坝区户籍;
2、 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2006年9月25日至1979年9月25日之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录用,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表格填报;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9月27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乐平镇人民政府2号楼四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现场填写《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A.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B.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C.毕业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方式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三)公示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即签定聘用合同。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的标准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90元/月(未扣除五险)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
按照相关规定,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五、聘用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3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乐平镇人民政府,未尽事宜联系乐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0851-34296886
乐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