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号)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工作职责
招聘岗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的高校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员。
四、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五、政策待遇
补贴待遇参照东区街道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执行。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止。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于指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laodong0760@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人员”。
(三)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附在报名登记表上);
4.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
5.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6.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7.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8.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及PDF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优先聘用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交PDF扫描件。报名人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表,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综合能力测试及面谈:
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能力测试及面谈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10月15日前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综合能力测试及面谈时间和地点。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综合能力测试及面谈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前来参加综合能力测试及面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七、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是合同制人员,与东区人社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234232,黄小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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