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招考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资格复审及考察事宜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体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情况决定拟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若考生放弃或不通过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可按照此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2.体检医院: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
3.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1寸彩照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体检项目选择《普通入职体检》类型。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考察
根据招聘公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本次资格复审需要考生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收原件);
7.体检表(收原件);
8.个人信用报告(收原件)。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0月12日前现场或邮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1413室。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2024年9月26日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