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定向派遣至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适应本职工作,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心理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生、委培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1:15,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定向派遣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徐老师 15950815818
顾老师 0513-835292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四、考核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统一安排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待遇
1、考察:在考核合格者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考察,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籍地或暂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录用:考核合格者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工资待遇: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按岗位工资待遇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及工作地点安排。
5、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六、特别提醒
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