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郑轻大政〔2022〕73号)(下称《办法》)关于聘期考核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部分新入职引进博士首聘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对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实行首聘期考核管理,本次考核范围为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首聘期(中期)考核以《办法》中“首聘期考核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根据签订工作协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首聘期内的工作表现。
三、工作程序
(一)提交材料。参加首聘期(中期)考核人员填报《引进博士首聘期(中期)考核表》,总结首聘期(中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组织考核。本次考核工作由人事处总体统筹,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的述职汇报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评议表决后给出首聘期(中期)考核意见:优秀、良好、一般,并将审核后的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在本部门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各学院将下列材料于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校区办公楼526办公室人事处人事科(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rsk@zzuli.edu.cn)。
1.考核工作报告(以学院为单位);
2.考核公示结果;
3.学院《引进博士首聘期(中期)考核汇总表》;
4.个人《引进博士首聘期(中期)考核表》《引进博士首聘期(中期)考核诚信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进行评议、考核。
(二)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周密组织、认真总结,严格把握档次评定、公示监督等关键环节,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三)严格奖惩措施。充分发挥聘期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功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引进博士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退出流转机制,贯彻落实“人才强校”。
联系方式:郭媛媛 姚欢丽 86608209
办公地点:科学校区办公楼人事处526办公室
附件:1.引进博士首聘期(中期)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