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高中、初中、小学和中职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从2006年起我县定向培养了本科、专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专业课教师。现将2024年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拟聘人员名单(见附表)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不受理匿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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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