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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部分岗位引才实施方案

来源: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2024-09-23 16:30:41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先行区和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本次部分岗位引才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才引进工作专班。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县市区)》(七星关区岗位16)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县市区)》(七星关区岗位16)的相关要求。

8.具备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本次人才引进不面向海外引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县市区)》(七星关区岗位16),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核查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二)有关要求

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岗位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才的,原则上引进人才要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满足《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中“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规定条件,不设开考比例。

(三)面试测评和领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领取面试通知书及注意事项

(1)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4年9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领取面试通知书地址: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2办公室(地址:七星关区工业大道邓家湾路口)。

面试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社保卡或驾驶证原件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由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交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社保卡或驾驶证原件方可代领取面试通知书,若因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责任自负。

3.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开始进入考点,上午8:00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社保卡或驾驶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上午8:30前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号。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七星关区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5.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按照职位引进人数,各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顺序等额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测评考官共7名。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聘用前放弃者导致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到我区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年),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借调、调离聘用单位。

(二)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作顺延递补。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咨询电话:0857-8947725 (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7-8222524 (区纪委区监委)

0857-8947789 (区人社局)

2.人才引进相关事宜(如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内容)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因未阅读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应聘各个环节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实施方案由七星关区人才引进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附件: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部分岗位拟面试人员名单(岗位16).xlsx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