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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博士)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24-09-23 16:36:31

为做好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专业测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题目自选,时间为10分钟;学术评价采用PPT学术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各为10分钟。试讲和学术评价均采取百分制。

1.试讲

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自选题目进行试讲或说课,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以及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

2.学术评价

应聘人员自行准备PPT汇报个人研究方向及业绩成果。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学术评价和问辩,学术评价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考官问辩重点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及运用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等,学术评价和问辩时间各为10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2024年9月28日,8:30-18:30。

2.专业测试地点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翡翠校区行政楼204会议室。

3.专业测试要求

(1)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2)本次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专业测试工作,自方案发布之日启动,没有收到专业测试通知的报考人员,学院不再一一通知,敬请谅解。

(3)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4年9月28日上午8:00之前到学院行政楼202会议室报到,专业测试开始10分钟之后,未报到考生禁止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各环节评分均采取百分制,按照7名考官评定的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考生成绩。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各环节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其中学术评价占比50%,试讲占比50%。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专业测试最终合成成绩

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依据学术评价成绩及试讲成绩合成确定。

最终合成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学术评价成绩*0.5+试讲成绩*0.5。

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学术评价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公示录用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供销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供销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委、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673920(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委)、0551-63865802(学校纪委)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博士)专业测试考生须知.docx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