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面试人员
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我校招聘公告中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要求,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考生所在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依次向上递补。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岗位 |
时间 |
地点 |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 |
2024年9月24日9:00—11:30 |
辽宁职业学院办公楼四楼东侧402室(新时代党员教育中心) |
教师10、教师11、教师12、财务处干事、审计处干事、辅导员1、辅导员2 |
2024年9月24日13:00—15:30 |
(三)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表(招聘网站http://60.18.250.156:9980/hr/须自行正反打印在1张A4纸上,本人签字处和日期不须填写);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对于同时要求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专业的,须提供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翻译中文后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成绩单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有需要具备招聘专业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印章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原件)(模板详见招聘公告);
7.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模板详见招聘公告),同时须提供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原件);
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均须于2024年7月30日及以后开具有效。
(四)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附件1:附件1:辽宁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辽宁职业学院
202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