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始县2024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面试成绩(见附件)予以公告。确定吴杨等4名同志为体检考察对象(见附件),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
(二)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8:30前在县人社局三楼考试中心集合,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考生自行交付。
3.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要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4.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区域。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
6.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
7.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县人社局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当向县人社局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类别、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作放弃资格处理。
9.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10.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时间和所需资料另行通知。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分岗位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1日
附件:建始县2024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表及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