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20〕41号)和《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关于修订<宁德市蕉城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区人社〔2022〕78号)精神。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研究,同意2024年开发12个公益性岗位(详见附件)。请按以下几点意见组织好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
一、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家庭劳动力和残疾对象。
二、公益性岗位使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由开发单位自行决定(不能以派遣形式用工),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一年一签,开发单位应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孝老食堂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810元,保洁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其他保险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开发单位应在2024年底12月15日前,按《宁德市蕉城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完成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将材料报区就业中心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之日起开始给予相应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经费实行“先垫后补、按季申报”。
附件:
2024年蕉城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序号 |
开发单位 |
开发岗位 |
开发数量 |
开发岗位村 (社区) |
拟安置对象 |
1 |
八都镇 人民政府 |
孝老食堂 |
2 |
八都村 |
残疾人 |
仁厚村 |
计生家庭 |
||||
保洁 |
4 |
福口村 |
脱贫人口 |
||
居安社区 |
残疾人 |
||||
半山村 |
低保户 |
||||
南岗村 |
脱贫人口 |
||||
2 |
洪口乡 人民政府 |
孝老食堂 |
3 |
大道头村 |
残疾人 |
库山村 |
计生户 |
||||
吉垅村 |
残疾人 |
||||
保洁 |
2 |
瀛洲村 |
残疾人、 被征地农民 |
||
吉垅村 |
残疾人 |
||||
3 |
蕉南街道 |
孝老食堂 |
1 |
芦坪村 |
残疾人 |
合计 |
12 |
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