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前不安排看考场事宜,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校,并按要求提交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公告二)
2.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答题一律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书写,并自备2B铅笔以备涂卡用。
3.考生入场时,场内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和验证,并对场内监考员予以协助和配合;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4.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则按违规论处。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及通讯设备至座位,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5.考生领到试卷后,如有问题,须立即报告场内监考员。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场内监考员询问。不准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的答题区域外作答,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6.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立即停笔,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根据场内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8.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