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横岗村第一幼儿园(原名:横岗村幼儿园)创建于1994年9月,是龙岗区第四批“民转公”幼儿园,坐落于横岗社区大院内。占地面积2891平方米,建筑面积2528平方米。位于横岗街道横岗社区坝心路1号,幼儿园室外环境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清新雅致,室内环境整洁美观、温馨舒适,处处充满了童趣。
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
绩效奖励
系统培训
学历补贴
工会活动
全薪假期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
01
实习生 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2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持有健康证;
4.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注: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国庆节假日后,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应聘流程
0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承诺书(附件3);
5.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6.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相关材料下载详见尾图二维码。
02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03
材料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04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9月26日下午17点。
2.报名邮箱:Hgcdyyey@lg.gov.cn。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
3.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4.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5.面试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6.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招聘公告,相关疑问可咨询李老师。
手机:19928794033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05
其他事项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2.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3.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4.薪酬: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5.递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按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1)体检不合格;
(2)体检人放弃体检;
(3)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