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结合聘用人员专业以及综合评价情况,分派相应辅助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之一:失业人员中的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失业人员中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业人员中的连续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能够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4.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聘用情形;
8.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工资福利
人员聘用后,工资福利按照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公益岗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有意向者请填写《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文末链接获取)发送至zscjjgdw@126.com邮箱(并备注“应聘资料+姓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3.咨询电话:0691—2149876。
(二)资格审查
接到资格审核通知的人员,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本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四)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招聘岗位做出综合评价,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级机关。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