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需要,鸿福社区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秩序维护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鸿福社区及周边常住村民;
2.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二、薪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月工资按照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三、工作内容
听从社区安排,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四、工作地点
鸿福社区党群服务大厅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912014791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