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西乡塘区纪委监委行政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行政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9日—2002年9月19日之间出生);
4.语言文学类专业、法学类专业、法律类专业、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同等条件下,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会计师职称证书、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应届优秀毕业生和具备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配偶、子女皆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或配偶、子女两者之一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18号西乡塘区纪委监委6楼605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凌潋芷0771-3134159。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退伍军人需另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驾驶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个人简历一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影响报名资格审核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报名人员的应聘(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