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前公示
根据《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等程序,经研究,拟确定聘用李锦林等23人(名单详见附件)为兴业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8日至9月25日),如对拟聘用人员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邮寄或直接送达兴业县公安局政工室(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凤凰路31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800。
联系电话:兴业县公安局政工室 0775-376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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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公示名单
兴业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