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限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限男性,身高必须达到1.70米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11办公室。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5.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4年9月30日前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mianyangjk.jcy.gov.cn)和绵阳经开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
6.报名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10月10日17:00前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7.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退回报考者本人。
8.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1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考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资格复审工作,根据考生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未通过体能测试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不达标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技能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技能考试分为文字速记、计算机上机操作两部分,文字速记30分,计算机上机操作70分,两项合计为100分。
2.体能测试
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测试结果作为岗位招聘的重要参考。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其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该职位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人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2825388),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mianyangjk.jcy.gov.cn)和绵阳经开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816—2825388(杨老师)
附件: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