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2号)、《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17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仪征市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具有仪征市户籍,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考试考务科(大庆北路86号)。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报名方可成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报名须提供材料:
(1)报名表(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下载《仪征市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及本人内页)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资格审查
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年龄、户籍、学历、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告知报名者本人。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中真州镇人民政府、青山镇人民政府,新城镇人民政府(单位代码07、08、09)所属巡河岗位仅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余单位岗位均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为3年。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仪征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出现编外人员空缺方可继续留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4-83422903。
五、此公告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58382
0514-80290122
附件1:仪征市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附件2:仪征市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